摘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新的立法法明确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今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6年第8期19-19,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