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其实,不只是在中国,许多其他国家也都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警察疲于应对复杂的治安形势。秉承'社会治安的维护,应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理念,海洋法系国家最早建立了辅警制度,为解决这个问题迈开了步伐。如今,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称为义勇警察)的辅警建设,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辅警在打击犯罪、维护地方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考察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制度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规体系完备。各国(地区)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6年第12期11-13,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