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0月,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作为中国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三中院正在通过改革,为中国'民告官'案件的解决提供一个样本,但制约的因素依然有很多。有这样一组数据,在提起上海三中院时,媒体都会使用:2015年,上海三中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集中管辖以市政府为被告的242件。而在2014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全上海共有13件。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6年第12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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