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只需报告即可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笔者认为,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不需要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但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代表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主要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做出决定。原来的'双规'是由中共纪律检查机关实施的.
作者 尚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3期25-25,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