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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依法应是“听取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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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各级人代会的议程安排表述依法应称为'听取和审查';而不是'听取和审议。'首先,'听取和审查'是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人代会职权的明确规定和要求。依据宪法第九十九条和地方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得知,人代会职权是'听取和审查'而不是'听取和审议'。其次,审查和审议结果处理各不相同。从人大工作的实践看,凡是提交人代会听取审查的事项.
作者 张天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4期33-33,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关键词 地方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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