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9年到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已经30年,期间经过两次修订。根据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行政诉讼法增补修订了大量内容,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成果落实到了法律条文中。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部总共75条的法律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施行,标志着'民告官'诉讼制度在中国变成一项普遍性的公民权利救济制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7期48-49,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