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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具”还是“械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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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戒具"一词在海峡两岸法律用语中都属于正确用法,"戒"字有警戒、戒护之义,"戒具"两个字揭示了司法和监狱行刑中这些特殊用具的功能,是优选的现代汉语词汇和法律用语词汇;现代汉语中"械具"作为机械、用具的合称更为贴切多年前在贵阳南明区法院刑庭实习时,知道有一个词叫"戒具"。戒具者,手铐、脚镣、警绳等的总称也。
作者 张建伟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资讯》 2013年第1期12-14,共3页 Legal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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