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网络时代具有自身特点,给著作权的保护带来挑战,诸如著作作品得以借助数字网络技术加速传播,著作权容易受到侵害,难以进行认定与惩处等。刑法作为惩治犯罪的主要规范,对于侵犯个人信息权、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行为应该给予严厉惩治。刑法适用过程中,应该结合数字网络时代的特征,提升刑法保护著作权的力度与效果,让刑法不断适应数字网络时代中著作权保护的需要。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9年第19期265-265,共1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