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环境显著扩展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的空间,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中国个人信息立法应确立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特殊的主体,其个人信息作为隐私个人信息受到严格保护。同时,明确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信息业者的告知同意以及披露和修改、删除提示义务,通过行业引导规则规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以保护未成年人基本民事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健康发展。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50-56,共7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调研项目“数据出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CLS(2017)Y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