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行宪法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经济学上的一种经济形态,也是法学上的一种制度体系。正确理解和适用《宪法》第15条第1款“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引导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和保障经济秩序和谐稳定的关键。现行法律文本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外延的界定不甚明晰,理论和实践上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从横向、纵向维度解剖发现,应当对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进行规范界定,即宪法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同时具备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双重特征,通过文义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融入法学的研究视角,从而构建在法律体系内部统一、在不同学科间和谐的规范概念。
出处
《兵团党校学报》
2019年第4期102-108,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XPCC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