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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权的行使应“守经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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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师行使管教权,要想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不引起家长和学生反感,就需要有足够的教育智慧。我的经验用4个字概括:守经达权。守经达权,意思是既能够坚持原则,又能够灵活变通。对于管教权而言,“经”是教师的底线,简单地说,就是当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必须指出并帮助其改正,同时,这个过程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不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管教权使用时的“权”,则体现了教师的智慧,如何惩戒,要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在此基础上还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情况及时变通。
作者 张艳飞
出处 《新班主任》 2019年第8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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