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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死刑罪名的四维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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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削减死刑罪名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进一步削减仍面临严峻挑战。削减死刑罪名的科学视角是法秩序,根据命令来源,法秩序可以分为自然法秩序、宪法秩序、刑法秩序、实践法秩序。自然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原动力,宪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基础维度,刑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直接路径,实践法秩序是削减死刑罪名的生活基础。削减死刑罪名中的主要矛盾只有从法秩序的角度才能被发现,如果人们的视野只停留在规范的层面上,就会忽略导致规范产生变化的深层社会根源。只有综合考虑法秩序的各影响因子,采取全面的改革措施,才能最终实现我国逐步削减死刑罪名的战略任务。
作者 王占启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154-163,共10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国刑法民主化研究”(15CFXJ28) 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死刑罪名的进一步削减研究”(CLS2015C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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