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是利益斗争的结果,而法体现了利益既得者的权威性。从古至今,正义、公平、公正是人类世世代代永恒不变的追求,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不适用于现代文明社会。而也正因为公平正义的含义深厚,所以指望每位社会成员在与他人产生利益矛盾和对立时,都能依据所谓的“公平正义”作出正确认识和判断是不现实的。而公平正义又是人们发生利益冲突和矛盾、对立时的可操作性的依据,但是这个依据还游离于价值层面,与现实存在较大的距离,所以需要将其具体化、细致化,使其能够成为尽量与现实矛盾、争执契合的规则,达到使规则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目的,这时法律则应运而生。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I0006-I0007,共2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