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审程序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尽管权利保障是刑事法治不可偏废的价值依存,但是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上诉行为的双面性易使制度设计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滥用诉权的现象已招致诸多负面效益。应将认罪认罚后的上诉权划分为绝对上诉权和相对上诉权,一审判决结果违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价值理念时被告人享有绝对上诉权,相对上诉权可以分为有因上诉与阻却上诉两种情形。在防范限制上诉权带来风险的同时,达致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与制度规范运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助推认罪认罚上诉程序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出处
《天府新论》
2019年第5期129-137,共9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研究”(编号:18JZD037)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规范性量刑建议研究”(编号:GJ2018C22)
西南政法大学专项资助项目“司法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认罪认罚实体从宽研究”(编号:2017XZZXQN-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