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示例1:-125.03 34.05% 63%~68% 1∶500 97/108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如:长度、容积、面积、体积、质量、温度、经纬度、音量、频率等等,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出处
《青岛大学学报(工程技术版)》
CAS
2019年第3期78-78,共1页
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Engineering & Technology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