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发办〔201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51号)均提出农业用水要安装和完善计量设施,按水量收取供水费。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奖补办法(试行)》中提出未安装计量设施的采用“以电折水”方法收取水费。河北省有90多万眼农用机井,大多数没有安装计量设施,无法直接获得用水量。通过“以电折水”的方法,用农业用电量乘以“以电折水”系数,就可以换算出农业用水量。
出处
《河北水利》
2019年第8期30-31,共2页
Hebei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