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法治的发展提升了人们对法治社会约束力和调控力的期待,但法律却未能给人们带来所有合理的预期,人们开始困惑于法律的局限性。法官自由裁量权作为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弥补法律的局限性,为司法过程提供补充和救济,实现实质正义都能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自由裁量权本身的权力特性、行使过程中的客观因素以及法官的个人特性等一些影响因素决定了权力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因此,研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运用被合理约束的自由裁量权去弥补法律的固有缺陷对实现实质正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徐可欣
胡菊星
邹星
XU Ke-xin;HU Ju-xing;ZOU Xing
出处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第4期62-65,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anchang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