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即将实施日前,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46条,分别为总则、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规定了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的内容、措施和权责,明确了价格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强化了对包括新兴业态、封闭区域内经营者在内的经营者和责任单位价格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管,完善了价格监督体系建设相关内容,规范了价格监督检查职权和工作机制,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第17期8-8,共1页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