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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虚一逃”行刑衔接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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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虚一逃”包括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三类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两虚一逃”的行为并不在少数,不过由于行为多存在于公司内部,有一定隐蔽性,被行政处罚的案件虽有但不多,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更少。因注册资本相关法律和制度的改变,“两虚一逃”违法犯罪界定也发生了变化。
作者 王萍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第17期21-22,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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