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贵州安顺、贵阳两府辖地内有大量少数民族聚居地,主要有苗、布依、仡佬等民族。据地方志文献记载,这些少数民族地区是以一种称为“枝”的基层单位进行自我管理的,“枝”类似于汉族地区实行的里甲制度。有“枝”的地方则称为“某枝”“某某枝”,“枝”或省写为“支”。“枝”分布和使用地域范围较为固定,主要分布于两府所辖插花地、附郭及亲辖地少数民族集中区域内。作为清代一种特殊的地方管理制度,它并非专为一少数民族而设,亦非专为一地而立,“枝”在两府内的普遍存在与当时“协公稽查,约束苗民”的地方少数民族管理方式有关。
作者
杨凤武
闫平凡
Yang Fengwu;Yan Pingfan
出处
《史志学刊》
2019年第4期74-80,共7页
Journal of History and Chor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