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出炉。《三年行动计划》列出了许多开创性的举措,业内人士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其对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招投标监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国招标》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出台的《三年行动计划》中,有多条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直接相关,如试行“评定分离”、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鼓励与私营承包商组建联合体、明确投标“黑名单”等。
出处
《中国招标》
2019年第36期30-32,共3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