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课程改革将我国基础教育的总目标落实到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上,具体到各个学科,又细化为学科核心素养。信息技术的学科核心素养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方面。其中,“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充分运用数字化资源、数字化工具和数字化平台,开展自主学习与群体协作,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
出处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19年第18期44-47,共4页
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