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订,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征收体制、减除费用、税率级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增大,高校教职工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十分关注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提高可支配收入。本文在充分解析新个税法修订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高校教职工收入特点,以A高校为例,研究了新个税法下高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以期指导高校财务部门开展税收筹划,积极维护教职工的个人利益。
出处
《财会学习》
2019年第29期149-1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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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云南省财经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017C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