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用造假行为日趋泛滥,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相较于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与直接救济更依赖于民事法律制度。建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制、健全相关民事责任体系、完善“网购”纠纷在线多元解决机制,可减少“炒信”不法行为对消费者的侵害,并给予其及时救济。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4期41-43,共3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构建的司法问题研究”(课题编号:ZGFYKT201625)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