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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官府和社会力量对停丧不葬问题的管控与治理 被引量:2

The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of “Burial Postponed for Mourning after Death” by the Government and Social Forces of Huizhou Area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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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时期,各地程度不一地存在“停丧不葬”现象。在徽州府,因惑于风水、贫困无力、习俗束缚等,停丧不葬问题较为严重,对当地的社会风俗、民众心理、礼法秩序、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大冲击。为遏制或消除停丧不葬问题的社会危害,徽州地方官府和社会力量积极致力于管控与治理停丧不葬问题。地方官府主要通过告示提醒警示、设立义冢、经济资助、教化等举措,宗族主要通过族规家法、设立义冢等方式,乡绅士大夫、商人以及普通民众主要通过设立义冢、经济资助、教化等途径,来应对停丧不葬问题。在地方官府和社会力量协同共治下,徽州境内的停丧不葬问题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徽州停丧不葬这一长期形成的社会弊俗,始终无法根除。
作者 陈瑞 CHEN Rui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9,共9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徽州基层社会管理研究”(13BZS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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