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国正在通过完善执法制度体系,逐步推进警察执法规范化从量变积累向质变发展转变。这不仅是改变中国警察执法现状的必然要求,也符合泰勒提出的以“程序正义”为核心的警察合法性构建模式。然而,警察执法程序正义的实现在现实中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街头官僚理论作为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界对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贡献,其关注点聚焦于与公民直接互动且拥有实质自由裁量权的公共部门服务者,并从个人、组织、资源、顾客四个方面重新解释基层公共部门服务者的工作困境。警察作为典型的公共部门执法人员,街头官僚为警察执法合法性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框架。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147-153,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警察执法的价值冲突与合法性认同研究”(项目编号:17CZZ04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