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警察、检察、法院系统具有分散性特征,联邦环境警察分属于司法部、环保署和国土安全部等,其优点是适应了打击环境犯罪的专业化、技术化的需求。我国可借鉴美国做法,赋予环境行政机关对环境犯罪的刑事调查权,或在现行的公检法体制内设置专门的环境犯罪追诉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也可在现有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强化环境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