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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破题监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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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当时发现有一笔1.2万元的支出用途不对,本来是建设项目的专用款,却支出用于了产业项目,之后我们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了乡镇纪委。”去年,青川县观音店乡青竹村廉勤委员会(村监委)主任李天寿在检查村上账务情况时,发现有一笔支出不合规,支出明细上也没有自己的签名。后经乡镇纪委调查发现,青竹村领导班子擅自用这笔钱用来发展种植辣椒的项目,钱花出去了,项目没有做成功。最后,这1.2万元由村领导班子自行垫付补交到村账户上,村支书和村主任分别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曾勋 左晓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廉政瞭望》 2019年第15期67-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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