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17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法律地位。为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保持一致,等级保护从原来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变更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1),标志着实施了10 年之久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级保护1.0)跨入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级保护2.0)的新阶段。
出处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9年第9期12-15,共4页
China Quality and Standard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