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制度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三块地”做出了最新规定,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实现了农村土地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在2019年8月26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获得了会议表决通过。法律因涉及农村“三块地”改革——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而备受关注。
出处
《乡村科技》
2019年第25期1-2,共2页
R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