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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绩该由谁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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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何某于2018年3月27日到某房产公司从事楼房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5月,该房产公司安排何某销售某住宅小区楼房。2018年5月22日,房产公司与某房屋置换服务部签订销售代理服务合同,将该住宅小区委托该服务部代理销售,自此,何某开始在某房屋置换服务部工作。
作者 王时艳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9年第9期53-54,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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