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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津县人社劳动纠纷调解“三不推”成都市新津县人社局在承办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中,努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一是不推群众出门,跑冤枉路。在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劳动争议中,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事必办。二是不推自身责任,杜绝推诿。在受理劳动纠纷中,将“谁接待,谁负责”的首问负责制落到实处,打破信访、监察、仲裁三个科室内部职责划分,以首问责任人、首位接待人负责到底的形式面对群众,坚持做到事情不向外推、责任不向内分,牵头处理、全程参与。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9年第9期35-4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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