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山东省司法厅发布《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6日。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督查考核和技术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畜禽屠宰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据介绍,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产生的初级产品,包括未经加工的胴体、肉、皮、脏器、脂、血液、头、骨、蹄(爪)等。
出处
《家禽科学》
2019年第10期60-60,共1页
Poultry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