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器、蓄水池,村级组织是协调国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的有力联结点。改革开放以来,村级组织职能历经三次转变,对于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不合理、对农村社会变迁的回应不足、履职效果差等问题,在总结村级组织职能转变一般性规律的基础上,新时期村级组织职能转变要具备一定的治理资源,在正确理解农村社会性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工作的乡土性特征。
出处
《重庆行政》
2019年第5期18-21,共4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金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18年度校(院)级一般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江津区农村基层组织振兴的实践路径研究(课题编号:CQDX2018BZD-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