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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品牌维权胜诉九粮液赔偿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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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再审判决,甘肃滨河集团生产的“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被认定侵犯五粮液集团“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滨河集团被判立即停产相关产品,并向五粮液集团支付赔偿金共计900万元。
作者 章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食品工业》 2019年第8期56-57,共2页 China Foo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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