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适用200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或2009年英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其中后者规定的保险责任起始时间更早,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程度更大。在推定全损情况下,被保险人应在合理期间内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并且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关于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的界限问题,可以从条款之间的关联关系入手,采用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
基金
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辽宁自贸试验区保险制度创新与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L18AFX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