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对安全稳定、诚实信用等问题的日益重视,近几年黑名单制度被广泛运用于航空运输、医疗、食品、银行信贷等多个领域。由于我国黑名单制度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缺少完善的理论支撑,黑名单制度的性质与设立标准、依据等基础问题并没有达成共识。例如缺少社会信用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故明确黑名单对相对人权益限制范围以及处分力度有利于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虽然黑名单制度是以保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为初衷而设立,但是要警惕以“否定自由”名义侵害“肯定自由”的风险,即黑名单制度存在公众利益与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矛盾。
出处
《河北企业》
2019年第11期150-15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