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患者自主决定权是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患者在对诊疗措施及效果享有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有权对治疗方案自主决定,这是保障患者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创造和谐医患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以患者为中心"制度实现的重要机制。然则,患者自主决定权在我国现行法律语境下,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制度规定冲突,患者自主决定权、患者近亲属代为同意权与医疗干涉权之间的冲突,患者自主决定权与医疗紧急救治权的冲突等现实窘境。为此,有必要确立"充分尊重患者自主决定权""最有利于患者"原则,并从完善"紧急情形"下患者自主决定权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替代行使机制、建立患者预先医疗指示制度、适当扩大医疗干涉权的范围等方面对患者自主决定权进行法治化路径构建。
作者
钟三宇
林云
Zhong Sanyu;Lin Yun
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