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省警务处经历了由废到立再到缓设的曲折历程。国民政府在北伐过程中裁撤省警务处的根源在于该处建置与国民政府《省政府组织法》相悖,然而仅是科股级别的警察文职机关难以承担繁重的“剿匪”任务。于是,蒋介石发布警界“元电主张”提议设置省警务处,希冀通过建置警务处推动政治现代化,加强中央集权。但是,国民党的派系政争与中央政府在地方的有限影响力,导致省警务处的建置工作被迫中断。省警务处的推行受阻,证明了训政初期的国民政府无力将南京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延伸至地方,其推进政治现代化以建设现代国家的构想也只能暂时搁浅。
出处
《新丝路(下旬)》
2019年第22期247-2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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