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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刑法搭起一座回头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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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佛法中有“回头是岸”的说法。按照通常的理解,其中包含了停止作恶就有出路的意思。在刑法实践中,在犯罪开始准备和着手之后,虽然可能出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也有可能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停止犯罪,这也是一种“回头”。对此,我国《刑法》特别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里,“自动”就是“自愿”的意思。
作者 王世洲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21期36-38,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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