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影海报、品牌标识、书籍封面、店铺招牌等都离不开字体设计,其字体形形色色,随处可见。然而,相当一部分人把这些字体设计当作书法作品来看,认为它们就是书法创作,并代表了当代书法的审美潮流,体现了当代人的书法美学观念。其实,这种看法很片面。诚然,如“汾酒”“皇城相府”等耳熟能详的商标是直接邀请书法家书写的,这类字体设计毫无疑问是书法创作,它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又与品牌的文化诉求相吻合,还带来审美的享受和购买的欲望,进而获得更广泛的接受度。
出处
《中国美术》
2019年第5期8-8,共1页
Ar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