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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绊倒 施工单位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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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下,很多城市的市政建设方兴未艾,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经常发生堵路、产生噪声等现象,给人们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此时,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地段设置安全提醒标志,一旦疏忽,致使他人受到伤害,施工单位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友》 2019年第11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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