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个"三权分置",实际上是有"两个分离":第一个分离是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第二个分离是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但是,承包权和资格权都是一个不清晰、不完整的权利,因此,当它在分离过程中进入交易环节时就会产生不确定性。无论是使用权还是经营权,在交易过程当中都会产生很大的交易成本,且估值困难,因为概念不清晰,如果这些权利要进入市场环节,因为确定性不强,依据这样一个模糊的基础来建构一个明确的法律秩序是比较困难的。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19年第5期46-54,共9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