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具有重要意义。“人格权”一词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实际上就是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权利的尊崇,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应当使人格权在未来民法典中独立成编,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8年第12期117-118,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