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探索实行承诺制,政府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各类事项,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同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要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査,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人信用记录。
出处
《中国公证》
2019年第10期61-64,1,共4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