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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防范自杀问题的三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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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预防犯罪工作的职能任务从“防止犯罪行为发生”修改为“防止违法犯罪案件问题发生”,要求各级干部骨干“遇到违法犯罪、自杀等行为时能有效制止,妥善处置”。防范官兵自杀问题,必须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建立健全预警判断、干预化解、处置应对三个机制,精准施策、依法预防,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作者 郭涛
出处 《政工导刊》 2019年第11期44-45,共2页 Politic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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