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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物也收购 法律面前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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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3月19日与25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无业人员邓某先后两次在大街上,撬开他人电单车的尾箱,盗得0PP0 R9与iPhone XS手机两部,共价值一万余元。其后,邓某将手机低价向钦南区一手机店店主银某兜售,银某明知该手机为赃物仍予以收购。案发后,赃物手机被追缴发还失主。近日,银某被钦南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邓某被另案处理。
作者 吴福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9年第10期43-43,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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