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那么,遗嘱人究竟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合法、有效地推翻原来的遗嘱呢?可以用新的遗嘱撤销、变更原来的遗嘱【案例】许先生夫妻为避免两个儿子争夺遗产,手书一份书面遗嘱,表明在夫妻俩去世后,房屋归长子继承,存款及其他动产归次子继承。岂料,两个儿子据此认为财产归属已成定局,只不过是迟早的事,因而渐渐对许先生夫妻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许先生夫妻不得不与女儿共同生活。
出处
《老人世界》
2019年第11期14-15,共2页
The World of Aged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