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四平市检察院依法对杨子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四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杨子明在担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部长,长春市委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杨子明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及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21期10-10,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