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官检察官一体化培训”理念的指导下,10月9日至10月18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联合组织的第二期“全国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如期举办。根据《人民法(检察)院组织法》《法(检察)官法》规定,本次培训内容立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理念与方法,以问题为导向,包括“思想政治与司法理论”“公益诉讼总论与分论”“公益诉讼分论”“其他”四个单元.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21期46-49,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